當孕婦患有暫時性甲狀腺機能亢進或與絨毛膜促性腺激素相關的甲狀腺機能亢進時,通常不需要抗甲狀腺藥物。當孕婦患有彌漫性甲狀腺腫伴甲狀腺機能亢進時,有些病人需要藥物治療,但一般不需要終身治療。具體用藥時間根據檢測結果,甲狀腺機能亢進癥的治療療程一般至少為1.5-2年,而有些甲狀腺機能減退病人需要終生服藥。
指導意見:
妊娠期特別是孕早期,抗甲亢藥物只能應用丙硫氧嘧啶。同時要做好孕檢,觀察胎兒發育情況,監測甲狀腺功能,一般要把促甲狀腺素控制在2.5uiu/ml以下的正常范圍內,根據情況調整藥量。
溫馨提示:
沿海地區應注意膳食中含碘食物,建議勿用高碘飲食,防止碘甲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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