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詢描述: 我女朋友懷孕了一個多月了,,按照醫院檢查出來的日期來算,在剛懷孕的一個星期內的時候,她因為喉嚨發炎,去醫院打了兩天的針,藥水含有利巴韋林和甲硝唑,,,現在去醫院檢查,寶寶有卵黃囊和胚芽了,,但是因為用過孕婦禁用的要,,醫生建議不要,,又去問過優生科的醫生,也建議說不要,,,現在都不知道怎么辦,,好煩啊
病情分析:
你好!25歲,女性,懷孕期間用藥物治療,后咨詢醫生都建議終止妊娠,說明用藥后不適合繼續妊娠。
指導意見:
既然你都咨詢過醫生了,建議你去做流產,那就去做流產,以后再去備孕,如果你很想要這個小孩,那你就做好產前檢查。
病情分析:
您好,一般懷孕早期是胎兒發育的重要時期,這個時候要避免使用任何對懷孕有不良影響的藥物,
指導意見: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看,患者在懷孕早期使用了孕期禁用的藥物,從優生角度考慮,不可以繼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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